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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创伤的“警讯”

发布时间:2013-05-12

人们感冒了,就会打喷嚏、咳嗽、流鼻涕,这些生理指标常常表明你病了。而心理创伤则不同,人们本能地对外掩盖自己的内心痛苦,尽量展现给外界自己坚强、快乐、轻松的一面,而把自己痛苦、绝望、彷徨的一面尽量压抑,除了自己最要好的朋友,一般也不选择对外表达和倾诉。由于人们对心理咨询的一知半解,所以,常常会贻误自己主动求治的时机,当不良情绪在自己的内心丛生的时候,大部分自始至终都在一个人默默忍受。
    当一个人面对生活的变故,或者家庭突发事件,内心经历了巨大的波动,产生痛苦和困惑的感受,这种感受通常是有一定规律可循的,当你感到自己“受伤”、“焦虑”、“生气”、“罪恶感”的时候,你此时已经掉进了“心理黑洞”之中。那么,这些不良感受到底是怎么回事呢?
分析要忠于自己的感受
    “受伤”是人们在遇到各种心理问题时最明显的感受,尽管生理方面并没有遭到破损和缺失,但是很多人都会感到自己受到了伤害。原来,“受伤”的感觉是因为自己没有受到尊重,当一个人自尊心和尊严遭到冒犯的时候,他(她)常常就会感到“受伤”。
    “焦虑”的感觉会体现为失眠、多梦、狂躁、冲动等生理现象,这种感受来源于担忧,担忧自己会受到伤害,或者担忧失去快乐,不管这种担忧是否有事实的根据,是否符合日常的生活逻辑,担忧都会顽固地存在,并让人时时刻刻处于“备战”的状态。
    “生气”是“受伤”感爆发后的普遍反应,强烈的不安和烦躁。没有及时被安抚的“生气”会转化为愤怒。
    “罪恶感”是非常独特的一种不良情绪,是当事人感觉自己不配、不够好的感受,或者自己是始作俑者的自我认定。罪恶感是一个人的愤怒长期被压抑的结果,是对你所做的事情或者对你自己无法达到的目标感到遗憾。
    发生心理疾患的人一般都有以上四种心理感受,其实你会发现心理创伤最可怕之处并不在于治疗手段的缺乏,而是在于你常常会忽视内心建设。心理咨询不仅仅注重心理治疗,而且还包括了心理预防。

   你在生活里,如果是为了完成父母未完成的梦想,如果为了去保护一个人免于面对真实的客观生活,如果在按照他人的模式来走自己的路,如果相信自己的价值是别人给予的,那么任何一个生活事件都会让你备感折磨,甚至粉身碎骨,我们与生俱来的价值从根本上说自己的独特性,在自己的婚姻里、亲情里,忠于自己的感受并且拥有强烈的自信和自尊,学习忠于自己的感受,学习拥有自信和自尊,这就是人生的成长和生命的原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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